女房東「擅自進房」替房客檢查廁所管線…4年老租客氣炸跟她撕破臉
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吳姓女房東去年未經過男房客同意,擅自進入屋內檢查廁所管線,事後挨告,吳女認罪,法官認為,她無視租約保障的居住權益,審理後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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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吳姓女房東跟房客從2021年8月1日簽訂租約,至2025年7月31日止共4年;但房東未經過男房客同意,於2025年4月29日擅自進入屋內檢查廁所管線,事後租客察覺有異,發現房間被人闖入憤而報警提告。
警詢、偵訊時,吳姓女房東都坦承犯行,被檢方依刑法第306條第1項之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考量,吳姓女房東坦承犯行,但無視租約保障的居住權益,顯見法治觀念有待加強;審理後,將她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