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最新禁用詞  不得用「兩岸三地」「中台」

中國官媒新華社日前公布新一批禁用詞,涉及台灣方面指出,「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在任何文字、地圖、圖表中都不要將其稱作『國家』」,「台灣與祖國大陸」是對應概念,不得並列稱為「兩岸三地」、「中台」。

新華社是中共中央直屬的正部級事業單位,為中國領導人習近平傳聲筒。(圖/翻攝自新華社,AI製圖)

新華社日前發布新一批禁用詞,涉及5大部分,包括社會生活類、法律類、民族宗教類、涉及領土主權及港澳台、國際關係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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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領土、主權和港澳台的禁用詞方面有13條,新華社指「香港、澳門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在任何文字、地圖、圖表中都要特別注意不要將其稱作『國家』」,尤其是多個國家和地區名稱連用時,應格外注意不要漏寫「國家和地區」字樣。

對於台灣政府機構的名稱,無法回避時應加引號,如台灣「立法院」、「行政院」、「監察院」、「選委會」等。不得出現「中央」、「國立」、「中華台北」等字樣,如不得不出現時應加引號,如台灣「中央銀行」、台灣「行政院長」、「立法委員」。台灣「清華大學」、「故宮博物院」等也應加引號。

「嚴禁用『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稱呼台灣地區領導人,即使加注引號也不得使用」。

其他禁用詞包括,「對台灣施行的所謂『法律』,應表述為『台灣地區的有關規定』」。涉及對台法律事務,一律不使用「文書驗證」、「司法協助」、「引渡」等國際法用語。

不得將海峽兩岸和香港並稱為「兩岸三地」。要將「港澳台遊客來華旅遊」稱「港澳台遊客來大陸(或內地)旅遊」。「台灣」與「祖國大陸(或大陸)」,「香港、澳門」與「內地」為對應概念,不得混淆。

還有一些禁用詞包括,不得將台灣、香港、澳門與中國並列提及,如「中港」、「中台」等,應使用「大陸與台灣」或「閩台」等。

「台灣獨立」或「台獨」必須加引號使用。台灣的一些社會團體如「中華道教文化團體聯合會」等有「中國」、「中華」字樣者,應加引號表述。

這份禁用詞還說,不得將台灣稱為「福摩薩」,如報導中需要轉述,一定要加引號。(編輯:陳鎧妤/張淑伶)11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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