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打報案專線「騷擾派出所」她被罰1萬…換下一間再打!4個月狂摳2405通
記者陳弘逸/台南報導
台南市李姓女子去年在2個月內瘋狂打報案專線到大灣派出所,至少1241次,被依法送辦,裁罰1萬元;未料,李女並未就此罷休,改打永信派出所共1164次,再度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這次法院加重裁罰,裁定1萬2000元罰鍰,皆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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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書指出,李女在2025年8、9月間,用手機無故撥打報案電話,到永康分局大灣派出所報案專線共1241次,經勸阻不聽,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
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4款規定,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處拘留或1萬2000元以下罰鍰。
法官認定,李女無故多次撥打大灣派出所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累計次數高達千次,虛耗警政資源、影響警察機關正常運作,於今年1月7日處1萬元罰鍰。
未料,李女並未因此學到教訓,又在去年11月1日到今年1月5日,改撥打到永信派出所報案專線共1164次;同樣被依法送辦,不過這次法官加重罰鍰,裁罰1萬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