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李貞秀去年3月才繳交註銷中國戶籍證明 3單位可提當選無效之訴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內政部。(資料照/記者陳韋帆攝影)

中配李貞秀的國籍、戶籍爭議延燒,傳出公部門後續將向法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對此,內政部今(3)日表示,李貞秀於1999年經許可在台定居,經內政部移民署通知,始於2025年3月向移民署繳附經海基會驗證之註銷中國戶籍證明公證書,完成法令規定之身分轉換程序,此前未曾提出相關證明。至於李貞秀是否符合參選資格,應尊重相關主管機關之權責審認。

內政部並表示,依《選罷法》第29條規定,經發現候選人資格有不符規定者,當選後依第121條規定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又依第121條規定,選舉委員會、檢察官或其他申請登記不分區立委候選人之政黨,得以當選人為被告,於其任期或規定之日期屆滿前,向管轄法院提起。

李貞秀 內政部 戶籍 海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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