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士航疑霸凌停聘2年!師大學生會5聲明:卓越表現不應建立在身心傷害上

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翁士航出面回應霸凌事件。(圖/翻攝畫面)

曾培育出「亞洲貓王」唐嘉鴻等體育名將的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競技運動系副教授翁士航,遭人本基金會和立委指控,利用體操隊總教練權威,涉嫌霸凌、羞辱學生,助理教練麥劉湘涵也涉入其中,2人分別遭停聘2年與終止聘約。台師大學生會也發聲表示,呼籲校方建立轉系簽核的替代機制、通盤檢討競技系課程與校隊訓練之關聯,直言:「卓越表現不應建立在身心傷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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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偕同立委舉行記者會指出,翁士航長期利用身為體操隊總教練權威,在隊上形塑封建式的恐怖統治,提出不合理要求,包括要學生跪著與其對話、讓學生跪地奉茶、集體羞辱學生、要求學生用特定格式傳訊息,長期的貶抑學生人格並瓦解自我意識。甚至還利用這些權威及訓練時機,觸碰女學生胸部。

除了翁士航,其助理教練麥劉湘涵甚至對年幼學童賞巴掌、關廁所壓制,還禁止學童上廁所導致失禁,或體罰數小時倒立等嚴重虐待行為。

台師大主任秘書林安邦指出,去年八月接獲通知後啟動社政、校安通報,並讓教練暫時停止授課,也找代理教師接手訓練。涉及霸凌案的教師已分別給予停聘二年、終止契約且二年內不得再聘認為教練等處分,並依法報教育部審議中;性平案一項,學校已依照主管機關意見重啟調查中。另外,由於調查報告須保密,因此不適合提交教育部前先給予其他部會。

台師大學生會 臉書今日也對此事呼籲校方建立轉系簽核的替代機制、通盤檢討競技系課程與校隊訓練之關聯,積極了解競技系內的權力運作,探查是否仍有不當管教情事,並儘速研究學生無法信任校內救濟管道之原因。並列出以下五點聲明:

1、翁士航教練長期形塑威權管理氛圍,要求學生下跪聽訓,並帶至廁所管教

調查報告指出,翁教練以日本文化、傳統、禮貌包裝權威塑造高壓管教機制,施行長期、高強度的權力壓迫,利用其他老師、學長姐層層傳遞等文化潛規則,要求學生的視線不可高於自己。學生必須時刻揣測教師心情,為了避險,而採取最安全的姿態(下跪)。

此外,翁教練更曾將學生帶至更封閉的廁所,建立更高壓、敵意的環境進行訓誡,又在廁所內推學生肩膀,致頭部撞牆等行為,已影響正常學習活動進行,構成校園霸凌。

2、麥劉湘涵教練禁止5歲幼童上廁所,致失禁2次;因學生遲到,罰其倒立2.5小時

同時,調查報告認定,麥劉教練曾禁止幼童於練習期間上廁所,甚至威脅「上一次廁所要加練30分鐘」,導致幼童2度在眾人面前失禁。還曾因小三學生遲到 10 分鐘,要求其倒立長達 2.5 個小時,後學生頭部充血、眼壓過高,雙眼嚴重腫脹出血。

除此之外,麥劉教練在懲罰學生不當行為,要求其做橋型撐時,於其頭部下方放置槓片,並要求其他學生拿剪刀,威脅:「如果你再下來的話,就把剪刀放在那裡」。調查小組認為,此舉已對學生形成「若不繼續支撐身體,頭部將撞擊槓片,或被剪刀刺傷」之恐懼,實已構成刑事恐嚇危害安全罪之構成要件。

3、教練若兼導師,將掌握學生生活、學習、生涯全方位之權力

台師大學生會認為,雖轉系事件未能被認定為霸凌事實,但已揭示同位教師/教練,若具雙重身份,可能出現角色混淆的情形。學生可能因為教練掌握24個必修學分、轉系簽核權,而難以表達自身需求。另,教練的權力,從招生選才開始,一路可及畢業後的發展,使學生生涯轉換成本更高,只能不斷壓縮其主體性。

台師大學生會強烈呼籲台師大,基於「競技運動團隊管理與教育之特殊性」,建立轉系簽核的替代機制,如:由學習規劃辦公室、學輔中心等單位代為評估。

4、受害者多為女性,調查小組卻全由男性組成,缺乏女性視角加入

本案受害者多為女性,然三位調查委員卻全為男性。雖程序合法,也具一定專業,然學生會擔心如此將使不同性別處境被充分考量,尤其本案涉及密閉空間、權力壓迫等樣態,性別經驗、視角很可能不同,建議未來調查小組應由不同性別委員組成。

5、學生會:盼全面檢討救濟、校隊管理機制,重建學生的信任

台師大學生會認為,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及全人發展係全校責任,卓越表現不應建立在身心傷害上。呼籲校方通盤檢討課程與訓練之關聯,積極了解權力運作形式,探查是否仍有不當管教,並儘速研究學生無法信任校內救濟管道之原因。學生會仍願意在彼此坦誠的前提下共商政策,讓學生能有安全、友善的校園環境。

教育部反霸凌投訴專線:1953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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