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徑鬼教練…襪塞嘴性侵「4少女13年」!血淚起訴書曝光
記者簡榮良/台南報導
報應來了!台南新營一所國中的翁姓田徑隊教練,明知道隊上女學生大多只有13、14歲,對性觀念與自我保護能力都還不成熟,卻為了滿足私慾,13年內性侵4名少女多達11次,地點遍佈生活各個角落。由於事發至今已超過10多年,許多事證不復存在,檢方費了一番工夫與時間逆行找線索,成功依4項強制猥褻、11項強制性交罪向教練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隨著血淚起訴書曝光,在外界看不見的角落悄悄滋長的狼,被拖到輿論的烈日下曝曬。
檢方查出,翁男從民國95年至107年間,趁著平日訓練、外出比賽、移地集訓等時機,刻意製造與學生獨處的機會,在學校器材室、新營體育場殘障廁所、外縣市住宿地點、汽車旅館、自己住處,甚至車內等地,把4名女學生當成獵物,共涉及4次強制猥褻、11次強制性交。
翁男長期利用「教練」身分,鎖定單純、服從教練、不敢反抗或求救的少女下手,算準受害者不敢反抗,食髓知味,一犯再犯,4名被害人(現年33歲、30歲、30歲及25歲),案發時都還是未成年學生。
而這起塵封多年的校園醜聞,全因一名隱忍傷痛多年的被害人,搭著「ME TOO」浪潮,勇敢在臉書發文揭露遭遇,才釣出許多受害者。校方得知後展開性平調查,檢警也循線深入追查,才讓整起案件浮出檯面。
由於犯案時間長達10多年、受害人數多,且犯罪事證大多不復存在,線索有限,偵辦難度相當高;不過,檢警與時間逆行找線索,在耐心詢問、交叉比對證詞後,終於還原犯罪事實。
台南地檢署依4項強制猥褻、11項強制性交罪對翁姓教練提起公訴,並痛批:「翁男對被害人的人格與身心發展造成嚴重傷害,甚至可能影響一輩子。行為不僅嚴重違背教育者應有的職業道德,也徹底摧毀家長與學生對教練的信任」,犯罪情節重大、惡性非常嚴重,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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