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機注意!姊妹韓國飛回台「機上做1事」 遭檢舉各被罰2萬元
生活中心/倪譽瑋報導
搭機出國留意法規!日前桃園地院審理一起「飛機上講電話事件」,有對70多歲的姊妹,從韓國飛回台灣的路上,使用LINE通話而被周遭乘客報警舉發,經過偵辦後,法院認她們無視機上工作人員之宣導與禁令,依違反《民用航空法》判處她們每人各付罰金2萬元,案件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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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記載,一對分別是73歲、71歲的姊妹,2025年10月31日搭乘長榮航空BR-163班機,從韓國釜山飛回桃園機場,在飛機上兩人未經機長許可,持手機以通訊軟體LINE通話;一旁的乘客發現並展開蒐證,下機後為此報警。後續由航警局刑事警察大隊、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時至2026年4月,桃園地方法院展開審理,認為姊妹違反《民用航空法》第43條,航空器飛航中,不得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之器材,除非經民航局公告,並經機長許可,由航空器上工作人員宣布才可使用;若違規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
桃園地院考量姊妹坦承在飛機上講電話、均無前科紀錄等,依非法使用干擾飛航器材罪,各判她們每人付罰金2萬元,如易服勞役,每天以1000元計算,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