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子染惡習!69歲養母聲請「終止收養」法官1原因不准 背後藏洋蔥

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桃園69歲婦人想要終止收養關係,遭法院駁回。(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桃園一名69歲心碎的媽媽,2013年與丈夫收養了一名男童,原本期盼共組幸福家庭,怎料4年後丈夫過世,留下她獨自撫養孩子。隨著男童步入青春期,養母管教力不從心,眼看著孩子染上偷竊、飆車等惡習,頻繁進出少年觀護所,忍痛向法院聲請宣告終止收養關係。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的認為孩子仍未成年,若失去家庭支持恐更偏離正軌,「不符兒少最佳利益」,已裁定駁回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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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養母管不動孩子,只能放任他看手機到天亮,最終不是沒去上課,即便去上課也會遲到、曠課或在課堂上睡覺。

為了拉回走偏的孩子,曾砸下重金將他送往私立寄宿學校就讀,期盼透過嚴格環境導正其品格。無奈男童依然故我,最後慘遭學校退宿、退學。

更讓養母崩潰的是,孩子甚至因無照騎車、危險駕駛及偷竊等罪行,被少年法庭裁定收容在少觀所,直到去年(2025年)10月才獲釋返家。面對接踵而來的打擊與自己年事已高的現實,養母身心俱疲,認為自己真的「管不動了」,才決定向法院爭取解約。

法庭上,該名少年坦承了自己的所有荒唐行徑,並低頭表示同意養母的主張,家事調查官深入調查後指出,少年雖然有嚴重的偏差行為,但目前仍處於成長階段,只要引導得當,並非完全無法矯正。

桃園地院法官審酌,未成年人終止收養必須以「子女最佳利益」為最高指導原則,若在此時斬斷法律上的親子關係,恐會讓缺乏歸屬感的少年徹底與社會脫節、更偏離正軌,這對他的身心發展有明顯的不利影響,最終依法裁定駁回養母的聲請;法官也強調,將結合少年調查保護官介入、行為輔導、就學支持,給孩子合理的改善期限,同時減輕養母的照顧負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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