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當心傾家蕩產!租金補貼犯「這2事」 最高罰50萬得連續開罰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房東不遵守「租金補貼」規則當心被罰到傾家蕩產!國土署警告,若有房東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或將增加的稅賦轉嫁、作為漲租籌碼,經限期改正而不改者,最高可重罰50萬元罰鍰,且得連續處罰,呼籲房東勿以身試法。
請繼續往下閱讀….
國土署表示,依法房東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或進而作為定價漲租之籌碼、轉嫁所增加之稅賦,房客可直接向縣市政府申訴,房東如拒不改正,依法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若仍拒不改正者,將加重處5萬至50萬元罰鍰。
關於近期租金上漲,國土署特別強調,主因是國際情勢導致原物料上漲與物價波動,並非租金補貼造成。
另外,如果房東將房屋出租給符合申請租金補貼資格者,經認定後可享有房屋稅、地價稅及綜合所得稅之「公益出租人」稅賦優惠,但房東如有禁止房客申請租補之情形,房客在法律上可以完全拒絕並主張該約定無效。
最後,國土署提醒,房客於簽約時應特別注意內政部地政司所訂定之「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出租人絕對不得限制申請租金補貼,若遇有租賃糾紛,民眾可撥打全國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或住宅租賃糾紛諮詢專線02-412-8518捍衛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