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穎律師:蕭旭岑涉侵占基金會公益款等二大罪名與柯文哲相同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馬英九基金會指控前執行長蕭旭岑、王光慈違反財務紀律,董事長馬英九委託國安會前秘書長金溥聰等人今(25日)召開記者會說明。黃帝穎律師說,蕭旭岑涉侵占基金會公益款等二大罪名與柯文哲相同。
蕭旭岑涉公益侵占罪如柯文哲翻版;黃帝穎律師在臉書引述媒體報導發文寫下,馬英九基金會今天召開記者會,金溥聰出示蕭旭岑拿錢照片,直指蕭旭岑曾經收了台商一筆錢卻沒有入帳紀錄。馬英九基金會委任律師更指出,財團法人成員在外收受捐款,但卻未依規定入帳,反而自行挪用或自行處分,就有構成刑法上背信或公益侵占的嫌疑。在本案調查過程中,確實發現有馬英九基金會成員在外收受不明捐款,卻未依規定入帳,也未向董事會報告。
蕭旭岑涉侵占基金會公益款等二大罪名與柯文哲相同;黃帝穎律師說明:
1.刑法公益侵占罪,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
基金會是公益財團法人,基金會的錢是公益款,任何挪用公款、假公濟私或擅自對外取得他人捐款基金會的款項入私帳,均涉犯刑法公益侵占罪。
公益侵占罪的罪名與柯文哲侵占謝國樑母親捐給民眾黨的200萬元等犯行,罪名相同。
2.刑法背信罪,5年以下徒刑
蕭旭岑執行長任內屬於為他人處理事務的人,如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謀取不法利益,或損害委託人利益,違背職務行為,涉犯背信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柯文哲犯背信罪,一審判刑2年6月。
對於馬英九基金會今天的指控,蕭旭岑發出五點聲明,全文如下:
1.調查小組都是社會有聲望人士,更是馬前總統的舊屬,戴代理執行長的同事,立場公正持平。我到大陸的所有行程,都有向馬前總統報告,電視、網路、報紙都有報導,誰能瞞住任何消息?金先生等人不該為了打擊我,用抹黑鬥臭的方式,社會不會認同。
2.今天是金先生因為我說侯友宜選前之夜不讓馬上台的人而告我的案件開庭日,他以前開庭一定親自到場,而且今天他還傳訊證人要問,今天卻為了鬥爭我而放棄出庭開來記者會,這種本身具有利益衝突的行為就是挾怨報復
3.所謂未入帳的捐款,是因馬前總統卸任禮遇即將結束,部分企業與台商希望能捐給馬總統個人。在2024年3月相關的捐款向馬總統請示之後,馬總統指示一切用於公用,此一部分都有向調查小組說明。至於那張照片,印象中是其中之一。有拍照照也證明我光明正大,沒有任何問題。
4.有關11月7日馬習會10週年活動,真正原因是10月28日夫人轉來榮總醫生的建議,建議馬前總統不宜再出現任何公開活動,但因11月1日已經答應鄭麗文主席就職,所以協調只出席不致詞,但仍然被媒體拍到大哭的畫面。因此決定馬前總統不再出席任何公開活動,這是總統及馬家人及夫人都知情且同意的事,如果我所言不實,歡迎馬家人及夫人發新聞稿來駁斥我。
5.今天公布的大部分資訊,調查小組都查過了,我也有舉證說明,相信調查報告內容都有。金先生等人卻執意開記者會散佈不實訊息,本人決定提告金先生等今天開記者會的人士。另外也懇請懇請調查小組公布調查報告,讓大眾知道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