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則加重50倍!道路公共空間「1行為」最多恐噴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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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倪譽瑋報導
投放廣告要注意!近期桃園市政府主動盤點道路公共空間使用情形,發現有不少房地產廣告張貼於電線桿,或看板佔據人行道。如今桃園市環保局將與地政局、建管處等全面加強違規廣告查察與源頭管理,建立跨局處通報及裁處機制,若發現廣告有違規佔用公共空間情事,環境管理處展開清除,同步移請地政局及建管處依法裁處,可罰6萬元至30萬元。
桃園市違規設置房地產廣告案例多 市府籲合法張貼
桃園市內有發現部分房地產銷售廣告未依規定設置,包括任意佔用人行通道,以及張貼、懸掛於道路電線桿、燈桿、交通號誌牌及電信箱等;近期桃園市環保局近期啟動跨局處聯合執法專案,盤查並撤除公共空間違規放置或張貼的廣告。
統計2023年至2026年4月的違規房地產廣告案件,一共裁罰73件,累計裁罰金額高達460萬元,顯示部分業者仍存有僥倖心態。環管處呼籲不動產業者,必須改變過往以「大量張貼小廣告」提高曝光的行銷模式,應善用合法廣告管道,例如市府設置的公共廣告欄、依法申請的路燈旗幟廣告,或透過大眾運輸車體、燈箱及數位媒體刊登廣告。
改變裁罰方式強化管制 最高罰鍰增50倍並祭檢舉獎勵
此外,環保局長顏己喨表示,過去違規廣告多僅依《廢棄物清理法》裁罰1200元至6000元,對部分業者而言違規成本偏低,嚇阻效果有限。如今市府建立跨局處通報及裁處機制,除由環管處第一時間清除違規廣告外,也同步移請地政局及建管處依法裁處。其中,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可裁罰6萬元至30萬元,最高罰鍰較過往提高50倍,大幅提升執法強度。
環管處也提醒,民眾若發現違規張貼或懸掛廣告行為,可拍攝違規過程、行為人特徵及車牌號碼,向環管處檢舉,協助市府追查裁處。此外,環管處持續推動「撕小廣告換好禮」活動,截至2026年5月22日,民眾已協助清除約6萬9400餘張違規廣告,累計兌換1萬2450元市民卡加值金或禮券,希望能夠透過市民共同參與,一同維護整潔、安全的市容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