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骨新建案…工人「墜17F鷹架」破頭OHCA!市府勒令停工
記者簡榮良/高雄報導【15:17出稿;16:19更新勞工局勒令停工】
午間碰一聲,是人!高雄前金區民生二路和文武二街口一處新建案,今(7)日下午2時許,驚傳一名30多歲男性工人從17樓高的鷹架,墜落至6樓陽台,頭部著地重創,當場意識不清,送醫急救中。據悉,當時正在進行鷹架拆除作業,究竟是哪個環節出錯?勞工局初步調查,現場未依規定設置防墜設施,已勒令停工,開罰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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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這起工安意外發生在7日下午2時50分,民生二路和文武二街口某工地,經到場確認,一名年約30歲男性工人,頭部多處撕裂傷,當場意識不清,由救護人員送往高醫急救。
初步了解,該棟建案為鋼骨結構,當時大夥正忙著拆除鷹架,工人就站在17樓高,不明原因墜落至6樓陽台,頭部著地重創,意識不清,意外來得突然,嚇壞在場同事,趕緊通報119到場搶救。
究竟是哪個環節出錯?勞工局表示,經派員實施檢查,初步判斷係雇主使勞工從事高處施工架拆除作業時,未依規定設置防墜設施而肇災。勞檢處已勒令現場停工,針對雇主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可裁處最高新臺幣30萬元罰鍰。同時指派專人協助罹災者及其家屬處理後續救治醫療事宜,並確保其職災補償權益。
工務局則指出,承攬人所僱勞工於17樓外牆施工架從事施工架拆除作業時,不慎自高處墜落至6樓,墜落高度約55公尺,造成頭部重創並失去意識,經消防局救護人員緊急送往高醫搶救中。
經查施工場所未妥善設置維護安全及防範危險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建築法第63條規定,工務局除立即勒令停工外,並依同法規定裁處承造人新臺幣9萬元罰鍰,改善完成並經複查合格後,才能申請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