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人反對!翁曉玲提「縮短羈押時間」 吳宗憲:恐讓被告找到理由脫身
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藍白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包括刪除「串證/串供」作為羈押理由、羈押時間縮短為一個月、檢方不得夜間偵訊等,挨批是「柯文哲條款」。立院今(11)日逐條審查修法,上午就翁曉玲提案的「羈押時間縮短為一個月」審議,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他不想為了解決個案問題而修法,這修法可能造成人民痛絕的毒駕、兒少性剝削案的被告找到理由脫身,更可能造成刑事偵查的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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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曉玲提案指出,將偵查羈押期間由2個月縮短為1個月、審判羈押期間由3個月縮短為2個月。主持會議的翁曉玲聲稱,縮短羈押時間可以促使司法機關更加重視限制住居等替代制度的使用,更何況還有科技偵查手段,可以進一步落實「羈押是最後手段」的國際原則,可以降低侵害人權的風險。她強調,這並不是要縱放重大犯罪嫌疑人,而是希望檢調機關機及辦案,提出更有力的證據。
吳宗憲則表示,自己審查每項條文,會考量實務上能否執行,司法體系能否使用、修法是否能保障告訴人與被告權益,他指出,前陣子修法預防性羈押制度,針對酒駕、毒駕及兒少性剝削等案件給予法官較大的裁量權,但羈押制度修法也適用,也會影響相關類型案件,不是局限在特定案件。他指出,法院羈押案件前五名是詐欺、毒品、竊盜、殺人及家庭暴力,佔全體羈押案件83%,「我不想要落入,為了解決個案問題而去修108條」,這會造成人民深惡痛絕的被告們找到理由脫身。
吳宗憲強調,偵查不是在菜市場買菜,收到案件後要一層一層查才能查出最後的同夥,過往自己查案,許多案件在四個月羈押後也查不出,且許多案件都涉及跨國,這修法很可能造成刑事犯罪偵查的崩潰。他強調,修法關乎全國人民財產安全,希望謹慎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