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國夢碎!台女嫁韓國「歐爸」遭逼墮胎、搧巴掌 逃回台灣…休夫准了

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新竹女子13年前遠嫁韓國,但卻因雙方文化差異,最終離婚收場。(示意圖/Gemini AI生成)

新竹女子小美(化名)13年前為愛遠嫁韓國,婚後6年懷孕生子,但婚姻中,婆媳關係不睦,丈夫阿金(化名)又有韓國傳統父權與愛面子文化,小美不但被丈夫逼墮胎還遭毆打,最後小美帶著身孕逃回台灣,期間孩子出生診斷出心臟病,醫療費全由小美承擔。最終,小美認清現實,決定斬斷這場異國戀,新竹地院認為種種跡象顯示阿金根本無心維繫婚姻,判准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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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小美2000年與阿金相識、相戀,3年後結婚,兩人回到韓國生活,但小美卻發現,阿金在韓國傳統父權主義下愛面子,把有限收入優先支應阿金父母奢侈消費,讓才新婚的他們限於經濟困境。

不只如此,阿金的母親因手術暫住小倆口家中,術後阿金又以媽媽恢復不佳,執意讓母親續住,小美下班、假日都得侍奉公婆,但卻仍遭背後非議,阿金明知妻子受辱,但仍選擇視而不見、充耳不聞。

小美控訴,婚後6年她懷孕,但阿金多次逼迫墮胎,她堅持不從,慘遭辱罵、施暴,企圖讓她流產,她為保胎兒,隻身返台產檢並生下孩子,嬰兒因罹患先天性心臟疾病,2次重大手術及後續龐大醫療費用,均由她獨自負擔,阿金完全未盡身為丈夫與人父之責。原本還想因孩子出世,修補兩人間的關係,但阿金依舊故我,甚至在孩子面前嫌棄自己,因此再度返台分居迄今,提告休夫。

阿金反駁,因雙方文化不同而適應不良,實源於小美自身對異國文化之排斥與情緒起伏,並先對自己家人展現敵意,並在訴狀提到「我對她沒有為家庭犧牲的精神感到失望,我覺得即使她有孩子,也不會成爲一個好母親」、「我承認,在我經濟上還沒有做好充分準備的情況下請了母親」」、「結婚初期還不成熟,與她爭吵的過程中,曾甩過一次耳光」。

法官認為,2年來小美仍對先生心存怨懟,主觀上已無繼續維繫婚姻意願,雖然阿金稱不願離婚,卻未能舉證有何積極修復夫妻感情等作為,甚至具狀稱妻子似有精神疾病,可見夫妻情愛基礎已失,婚姻目前僅存形式而無實質,確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存在,因此判准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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