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示警違憲 黃國昌仍推《職權行使法》!黃暐瀚:當時可以被阻止的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過去立法院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引發爭議,日前疑似民眾黨前立委黃珊珊的助理、法案主任在社群發文踢爆,過去他認為該法有違憲疑慮,去找時任立委的黃國昌商量,結果對方表示這是跟藍委翁曉玲談好的。媒體人黃暐瀚對此評論,該法最後在憲法法庭也確實認定違憲,直言「所以這個事情當時可以被阻止的,可是並沒有」。
先前法案主任在Threads發文說,最早《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由黃國昌辦公室提出,他個人認為有違憲疑慮,建議黃珊珊不要照單全收,沒想到在所有法案號稱「經過委員會審查、黨團協商」後,到了院會二讀逐條表決時全部都不一樣。誇張的是,法案5月17日在院會處理,他身為辦公室法案主任5月16日才看到條文,甚至黃珊珊也是在當天上午才看到。
對於爆料黃國昌則回應「剛剛所講的黃珊珊辦公室助理,我如果沒記錯的話,應該也是從民進黨過來的吧?民進黨與其對我發動個人的政治攻擊,不如誠實面對台灣社會。」
黃暐瀚對事件評價,法案主任所提出的意見當時不被採用是事實;而黃國昌一直很強調「委員會中心主義」,應該要很早就提出,然後在委員會當中大家反覆討論,提出看法之後請各界的賢達、多方討論完以後再把版本送到院會去二讀、三讀。但本次結果卻是「突然一下送過來,二讀跟在委員會的版本又不一樣」。
另外,5月16日法案主任告知黃珊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可能違憲,請黃珊珊去溝通以後,當晚溝通還是無效,5月17日硬過「硬過的結果是立法院外面很多人反對」最後在憲法法庭也判定這個東西確實不能這樣做,法案內容牽涉到其他院的權益,黃暐瀚直言「所以這個事情當時可以被阻止的,可是並沒有」。
黃暐瀚強調,自己不認識這個法案主任、對事不對人,在對方的發文中,可見本次修正案「就是國民黨的翁曉玲跟黃國昌兩個人決定的」,如果這個事情把人抽離,「這個不是柯文哲主席跟黃國昌主席的初衷,應該要把這個版本很好地跟大家討論後,然後送到院會去」,直言這跟法案主任是不是民進黨來的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