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光積蓄還失身!台南男假發紅利車震性侵肢障女 惡劣代價出爐
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台南鍾姓男子與女子「小愛」(化名)是舊識, 2人在2022年在一場餐會重逢,鍾男隨後以投資期貨為由,吸引小愛陸續投入高達210萬元的資金,豈料,鍾男竟利用發放投資紅利當藉口,在2023年期間兩度對女方實施強制猥褻與性侵,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後,不採信鍾男辯詞,依強制猥褻罪及強制性交罪,合併判處鍾男4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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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小愛為了參與鍾男的期貨投資,除了拿出個人積蓄,還向朋友四處籌借,共計匯出210萬元,雙方往來皆圍繞投資庶務,僅為普通朋友。2023年2月某晚,鍾男約出小愛交付紅利,隨後邀請她至台南市區一間視障按摩店消費,待按摩結束、現場工作人員離去後,鍾男竟趁小愛在布簾後更衣之際,尾隨闖入並從後方強行熊抱、揉搓其胸部,小愛驚慌呼喊「大哥不要這樣」,鍾男才放手。
未料鍾男並未收手,同年3月12日晚間,他再度以給付紅利為藉口,約小愛在台南東區東門城圓環附近碰面。小愛獨自駕車前往,鍾男上車坐進副駕駛座後,竟不顧女方反對,強行拉扯衣物並以手指實施性侵。期間小愛雖極力呼喊拒絕,但因其左手具有肢體障礙、體力懸殊而反抗未果。
法院審理時,鍾男矢口否認犯行。但法官根據小愛與兩名證人的證詞,以及雙方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發現鍾男曾傳訊表示「妳利用美色誘惑我,全身上下被我摸透了」等語,動機與事證確鑿。法官認定鍾男利用被害人財務依賴與身體防禦能力不足之處犯案,惡性重大,最終裁定強制猥褻罪判處1年、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8個月,合併應執行4年6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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