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賣30億股票逃14年 前理律專員逃過追訴時效獲不起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喧騰一時的理律律師事務所前法務專員劉偉杰,14年前涉嫌監守自盜客戶30億元,因案發後劉男即逃亡,被列為國內10大通緝要犯,台北地檢署今(2)日因劉男通緝時效屆滿,將劉不起訴。因此劉偉杰及30億元下落,迄今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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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調查,54歲的劉偉杰2003年8月間起,被控利用職務機會,大量變賣新帝公司的12萬餘張聯電股票,金額30億元,即以匯兌歐元匯往香港,並購買大批鑽戒洗錢,還跟男性密友林岑偉搭機逃往中國迄今。北檢於同年10月對劉男發布通緝。

▲前理律專員劉偉杰因逃過追訴時效,獲不起訴。(圖/資料照片)

當年協助劉偉杰辦理護照、掩護脫逃,並收受劉偉杰300萬元贓款的同志密友黃室華,則被判刑確定;林岑偉通緝時效至去年5月30日屆滿,北檢先前已將林不起訴。

劉偉杰的父親劉榮顯,過去也因在合庫任職時,侵吞1.3億元逃亡赴美國被通緝,檢調曾懷疑劉逃亡赴美投靠父親。外傳不少黑道曾赴中國搜尋劉的下落,但劉如人間蒸發般,行蹤成謎。台北地檢署因追緝他14年,已逾追訴權時效,依法將劉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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