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姦落跑!人妻拿小三內褲提告 法官:內褲無法證明嘿咻

記者蘇怡璇/基隆報導

抓姦沒有當場「人贓俱獲」,事後真的很難證明兩人有無性行為。基隆一名人妻懷疑丈夫外遇,僱用徵信社跟蹤,果然,發現人夫與小三準備到旅館翻雲覆雨,但抓姦那一刻,人夫跟小三竟然跑了!人妻只要到房間那搜集證據提告。最後找到小三內衣褲。但基隆地院認為,內衣褲無法證明性行為,但兩人開房間的動作,超越世俗對於普通朋友的認知以及容忍程度,讓人妻飽受痛苦,侵害其配偶權,判小三要賠償人妻5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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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內褲示意圖。(圖/資料畫面)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謝姓男子婚後育有3子,事業有成的他,桃花跟著來,某次謝男外出時,竟然帶著小孩與小三見面,兩個人還在小孩面前公然接吻,讓人妻懷疑先生外遇,找來徵信社果然發現端倪,今年2月到基隆某旅館抓姦時,兩人在警察到場前落跑,其中小三趕著離開現場,連內衣褲都沒穿走。人妻據以提起損害賠償訴訟,向小三求償50萬。

法官認為,單憑小三的內衣褲,實在難以證實,兩個人在房內有無發生性行為。但這樣的行為的確侵害配偶權,而這名小三明知人夫已婚還有小孩,還跟人夫到旅館開房間,認定侵害人妻的配偶權。判賠5萬元精神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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