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泥礦權可挖20年!原民批是不定時炸彈 遞狀求撤銷展延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礦業法修法前夕,「亞泥」在太魯閣「新城山礦場」的採礦權,今年3月獲經濟部展延20年,讓亞泥可再挖山挖到2037年。環保團體認為,經濟部核准過程違法,今(27)日上午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希望透過司法程序撤銷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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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泥礦場。(圖/法扶提供)

出面遞狀的環保團體,包括:反亞泥 還我土地自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法律扶助基金會。環團在行政法院前開記者會,一名當地原住民表示,雖然亞泥聲稱曾舉辦過數十場說明會,但全是不相關的人聽,政府也沒有諮詢原住民,而現在看到的山跟以前感受完全不一樣,就像顆定時炸彈一樣,那塊土地是原住民的保護地。

律師葉淑珍表示,礦場附近有三個部落,且有三條土石流潛勢溪流,屬於山崩地滑的地質敏感區,經濟部沒有進一步針對居民生活安全做進一步調查,直接核准,完全罔顧當地居民的生命居住安全。

環團表示,經濟部違法核准已經遭監察院糾正,希望行政法院能詳實調查,以司法手段撤銷違法展延。

▲環保團體10/27上午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要求撤銷亞泥展限案。(圖/翻攝Wild at Heart Taiwan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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