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駕罰不怕!16年酒駕達12次 被判1年9個月徒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難道是「酒駕」還罰不夠重?基隆一名周姓油漆工人16年酒駕高達12次,且一次比一次高,最近一次酒駕甚至高達1.11毫克。讓基隆地院認為,周男好無悔意,將他依公共危險罪,重判1年9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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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屢次酒駕遭逮,被判1年9個月。(圖/資料照)

據判決書內容指出,50歲周姓男子於今年8月,行經基隆市正濱路左轉中正路時,未打方向燈被攔下,卻讓警方聞到濃濃酒氣味,並對他進行酒測,沒想到酒測值竟高達1.11毫克。並調閱他個人資料,發現周男不僅無照駕駛,還是個「酒駕慣犯」,15天前才在正濱路附近工寮飲酒後駕車被逮,當時酒測值0.89毫克,讓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將他起訴。

事後法院審理發現,周男從90年起至今年8月,共累計被查獲12次酒駕,且酒測值一次比一次高。認為周男屢次被查獲酒駕,酒測值卻不斷提升,顯然周男從未因此醒悟、悔過執意酒駕,無視公眾安全,並依公共危險罪,將他重判1年9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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