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店家找麻煩…PO釣蝦場離譜合約 女大生再發不自殺聲明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一位女大生近日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PO文,指自己到一間釣蝦場應徵,卻被要求簽署工作條約,其中列出「請假要扣10天薪水」等9條規定,讓她無法接受,此事曝光一天便引發熱議,女大生現在擔心會被店家找麻煩,在網路上發表「不自殺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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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蝦場離譜規定。(圖/翻攝爆廢公社)

業者合約規定共有9大項,其中包括例假日不能排休、請假曠職要扣10天薪、配合加班絕無異議等,讓女大生直呼「活了22年第一次看到那麼誇張的合約」、「應召站都還沒這個恐怖吧」。此事遭報導後,台南市勞工局主秘黃惠美回應「例假日是天條,一定要休息」,將實地稽查釣蝦場,對每一條不合理規定可開罰2萬至100萬。

工作人員昨日則是受訪澄清,「這份合約是以前的,我們基本上已經不沿用那些東西了」,但當事女大生卻在臉書再度PO文,發表不自殺聲明,「所以若網友在看完此聲明之後,近期或將來發現此帳號不再上線,請幫我討回公道,謝謝。」

▲女大生發表不自殺聲明。(圖/翻攝爆廢公社)

黃惠美 勞工局 勞基法 請假 釣蝦場 試用期 合約 勞檢 工作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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