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小三生孩子、拍婚紗 正宮卻因「提告逾時」領嘸賠償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市一名顏姓男子和陳姓女子外遇,連孩子都生了,他的妻子黃姓女子氣到提告,並要求賠償,不料一審原本判定顏男、陳女須各賠30萬元及15萬元給黃女,顏男不滿上訴,如今台南高分院卻以黃女逾期提告為由,改判顏男免賠,全案不可再上訴。

請繼續往下閱讀….

▲黃女在顏男手機看到他和小三的婚紗照、私生子照,氣到提告。(示意圖/資料照)

判決表示,顏男1998年2月與黃女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後來卻和陳女發展出婚外情,和小三兩人不僅拍攝婚紗照,連孩子都生了2個,3年前顏男向妻子黃女坦承有外遇,黃女氣到訴請離婚,並向兩人提告求償。

不過原本一審法官判准兩夫妻離婚,黃女可得到顏男30萬及陳女15萬元的賠償金,顏男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雖認定顏男外遇生子是事實,黃女可以請求侵權損害賠償,但提告時效已逾時2年,顏男拒絕賠償於法有據,所以最後改判顏男免賠,不可再上訴。

台南 正宮 小三 婚紗照 時效 外遇生子 提告逾時 訴請離婚 拒賠
延伸閱讀
相關新聞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