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恐嚇威脅…狄鶯兒若判刑事罪 律師:十年不得入境美國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狄鶯、孫鵬18歲獨生子孫安佐去年飛美就讀賓州邦納普倫德加斯特天主教高中,近日驚傳因一句「我要到學校開槍」遭到當地警方逮捕,且在住處搜出子彈、防彈背心、十字弓等軍事設備,再加上他曾有上網查詢如何購買步槍紀錄,導致引發威脅恐嚇一案,備受關注。律師指出,若是孫安佐確定為刑事罪,恐10年內不得再入境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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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鶯、孫鵬獨生子在美遭到逮捕。(圖/翻攝自臉書)

根據《聯合報》報導,賓州刑法及移民律師王玉明指出,孫安佐在其住處被搜出子彈屬實,已觸犯州法;而外國人持有槍枝、子彈則屬於刑事罪,至於被指控的恐怖威脅罪,州法規定,必須依法官判刑為準,若超過6個月屬刑事罪,以下則皆算行為不檢罪,不過因孫安佐持F-1留學生簽證,被定罪的話將取消F-1身份,若是刑事罪,則10年內不得再入境美國。

▲孫安佐若被判刑事罪,恐將10年無法入境美國。(圖/翻攝自臉書)

此外,王玉明也表示賓州有審前機制「Accelerated Rehabilitative Disposition」(ARD),初次若是輕罪,被告放棄爭辯,檢方也不繼續控罪的話,法官可以ARD結案,可能僅被判罰款、社區服務,若一年內未再犯,逮捕及控罪紀錄都會取消,無奈因孫安佐威脅案發生在校遠慘案後,美國對治安已相當重視,再加上遭到媒體廣泛報導,因此無論ARD或認罪,應都會被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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