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定罪關鍵不是槍!囤「美國槍擊案子彈」成裁決重點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孫鵬、狄鶯18歲獨生子孫安佐赴美留學闖大禍,因揚言射擊就讀學校被捕,並以恐嚇威脅罪名遭到起訴,事後雖否認攻擊意圖,卻又被查出自行組裝9釐米手槍,並擁有1600發AR-15、AK-47步槍等各式子彈及軍用品,案情恐不樂觀。對此,在德州專攻犯罪學、同時也是聖安東尼奧比爾郡警長辦公室警隊學員長與助理顧問的白硯介提出看法,認為此案中孫安佐持有的AR-15子彈,將成為裁決重要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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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被搜出囤積AR-15的子彈。(合成圖/翻攝自臉書)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白硯介表示在美國重大槍擊案中,槍手皆使用AR-15自動步槍,對於美國群眾有恐怖陰影,他更指出AR-15有「被詛咒槍枝」之稱,由於這款槍枝價格便宜、子彈輕、攻擊力度高,在短時間之內可快速擊發,因而成為恐攻首選,而美國法院通常採用遵循先例(Stare decisis)方式進行案件裁決,法官的判決結果也會被過去的案件情況所影響,因此孫安佐持有AR-15彈藥恐成裁決重要因素。白硯介也提到孫安佐雖未被搜出握有槍枝,但因囤積AR-15的子彈,再加上放話掃射校園,恐怕檢警很難採信「只是玩笑話」。

▲白硯介認為孫安佐持有的AR-15子彈,將成裁決重點。(圖/翻攝自Yen-Chieh Pai臉書)

此外,白硯介也以犯罪學分析,構成犯罪必須要有犯罪意圖和犯罪行為,他強調若是孫安佐沒有放話要掃射學校而去囤積子彈、蒐集槍枝,基本上並不會無故遭到特別搜查,原因就在於他揚言掃射觸犯到恐怖威脅罪,因此即使是開玩笑,最重也可被判處10年多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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