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宇性侵殺人逃死刑 法官:手段沒有特別殘暴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犯下殘忍殺人案的24歲的男子程宇,於去年3月間,涉嫌性侵並殺害陳姓女模,還企圖拖前女友梁思惠下水,誣陷她才是主嫌,士林地院今天上午宣判,依強制性交殺人等罪判處程宇無期徒刑。據了解,士林地院合議庭認為,程宇殺害陳女的手段「並非特別殘暴」,犯後諸多辯解,乃是畏罪人之常情,不該以此就認定他為窮兇極惡之途,因此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請繼續往下閱讀….

▲程宇涉嫌性侵並殺害陳姓女模。(圖/資料照)

士林地院合議庭指出,程宇只有預謀性侵,並非一開始就策畫殺人,只是在陳女穿回衣褲時尖叫時,他才動念殺人,僅在防止犯行敗露,且事屬突發,應非原來犯罪計劃的一環。而程宇使陳女致命方式,是阻斷她呼吸使其窒息而亡,所用手段並非特別殘暴,犯後諸多辯解,也是人之常情,無可以此將他認定為窮兇極惡之徒,也未達罪無可赦,因此,雖然他沒有《兩公約》規定的限縮,單純僅依我國《刑法》現有對強制性交殺人的量刑選項,判處無期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程宇 台北 士林地院 性侵 棄屍
延伸閱讀
相關新聞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