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奶法官」2案執行18年6月 太久提抗告遭駁回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有「妻妾成群」、「吸奶法官」渾號的前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因財產來源不明及貪污收賄,各遭判刑4年6月及16年定讞,台中高分院今年5月將2案定應執行刑為18年6月、併科罰金900萬元,但胡景彬認為刑期太長,提出抗告,最高法院認為,量刑並未違背法令規定,今(17)日駁回抗告,胡景彬的刑期確定為18年6月。

▲胡景彬。(圖/資料照片)

胡景彬 最高法院 駁回 抗告 吸奶法官 應執行
延伸閱讀
相關新聞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