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告蔣月惠!屏縣府:只發存證信函「不被汙衊有收錢」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縣政府16日拆除屏東市公勇路抵觸戶,無黨籍議員蔣月惠咬傷女警後,接著在臉書發文質疑縣長潘孟安跟拆遷費用有關。潘孟安為此發律師函要求她刪文以自清,引發社會一連串討論。今(20)天屏東縣政府特別召開記者會說明,強調沒有要提告蔣月惠,「只是寄存證信函。」,也強調任何公務員,都不會允許被汙衊有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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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長潘孟安臉書湧入網友留言(圖/中央社)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抗議縣府強力執法拆除民宅外,還在臉書發文質疑屏東縣長潘孟安「公勇路的總經費是3.4億,你急著拆私有民宅要辦核銷。請問縣長在這當中總共拿了多少錢」。此段發文,引發潘孟安發律師函要求刪文,但蔣月惠拒絕。輿論發酵,也讓潘孟安臉書湧入網友留言灌爆。

縣長潘孟安目前為止並未針對蔣月惠事件有任何發文。透過縣府發言人黃建嘉再度召開記者會,強調「沒有提告,只是寄存證信函。」發言人也重申,任何公務員,都不會允許被汙衊有收錢,這在政治、人格道德和法律面都不被允許,「任何公務人員都不會接受這件事情。」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臉書PO出縣長潘孟安所寄之律師函(圖/中央社)

潘孟安 黃建嘉 蔣月惠 公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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