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屍兩命!港女遊台遭勒殺女友 狠男回香港逃法律制裁

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香港籍女子潘曉穎今年2月與男友陳同佳來台旅遊,兩人疑發生口角遭陳男殺害,並將遺體裝入行李箱中,搭捷運至竹圍站後方草叢中棄屍,返港後變賣女友財物、盜領帳戶,但由於香港司法為「屬地主義」,因此陳男在台殺人部分沒有管轄權,引渡來台受審機率微乎其微,港方最後恐僅以「盜竊」、「處理贓物罪」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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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狠心殺死女友,引起台港撻伐。(圖/資料照)

港女日前解剖報告出爐,遺體頸椎骨向右上方脫位,研判死者遭陳男從後方以手臂圈繞頸部勒斃,內臟大多已成泥狀,另外發現潘女懷有身孕,但由於無法取得陳男DNA,因此無法進行比對。檢警上月初找回潘女行李箱,潘父前天上午再度來台,領回女兒遺骸、遺物,並哀求台灣檢方和香港警方溝通,懇求檢察官將陳男引渡來台接受司法調查。

據《自由時報》報導,士林地檢署表示,香港幾乎沒有引渡「國民」的前例,將會持續溝通,但機會渺茫,因香港司法為「屬地主義」,香港人在境外犯罪,香港司法並沒有管轄權,因此陳男很可能「在台殺人沒事」,港方最後恐僅以盜竊、處理贓物罪結案。

依據香港法例「盜竊罪條例」,盜竊罪、處理贓物罪最重刑度雖分別可處監禁10年、14年,但實務上判到3年以上就已算相當重,相較於最嚴重的謀殺罪無期徒刑,無異於微罪結案。

港女的母親(中)帶著外傭日前與友人一同抵台處理後事。(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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