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老公想上床才追我!悍女警交往已婚男 偷查個資怒嗆正宮

記者楊忠翰/花蓮報導

花蓮縣1名48歲的薛姓已婚男子,與鍾姓女警交往期間,因未履行先前離婚承諾,鍾員一時氣憤難平,利用職權查出薛妻個資,並約她出來碰面談判,還出示自己與薛男的甜蜜對話,甚至傳訊騷擾薛男女兒,內容提及「妳爸做愛都不戴套」等字句,薛妻不堪其擾提出告訴,花蓮地院認為兩人罪證明確,必須賠償薛妻40萬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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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104年間,鍾員透過警用電腦查到薛妻聯絡資訊,隨即邀約對方出來談判,並拿出她與薛男的對話紀錄,內容提及「你是我最重要的愛人,無人可以取代」、「我的心只屬於你」等甜蜜字句,事後還向薛妻表示:「妳老公就是欲求不滿想上床才來追求我的。」

尤有甚者,鍾員進一步傳訊給薛男女兒,宣稱自己罹患子宮頸癌的原因,即是她老爸做愛從不戴套,甚至寄黑函到薛妻公司,以及女兒的就讀學校,最後衝進薛男住家擾亂,導致薛妻精神崩潰,並罹患焦慮症、睡眠障礙症等疾病。

鍾員辯稱,她在4年前確實罹患癌症,療養期間騎單車時結識薛男,當時對方聲稱自己未婚,兩人才因此墜入愛河,不過5個月後就分手,後來她在火車站巧遇薛男,兩人便到超商喝咖啡,孰料,薛妻竟在此時突然出現,當場打電話找警察到場,並嗆聲要提告到底,事後還找人跟蹤她,甚至騎車將她包圍。

法官清查後發現,鍾員確實濫用職權查詢薛妻個資,薛男與鍾員的對話內容亦為鐵證,認定兩人罪證明確,必須賠償薛妻40萬01元,這多出來的1元賠償金,則是鍾員濫權窺探隱私之罰金。

▲鍾姓女警與已婚男子交往還騷擾正宮遭判賠40萬01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花蓮 妨害家庭 離婚 女警 個資 做愛 戴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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