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女兒公審幼童遭停職 檢林俊佑認「處分過當」自救提復審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為了就讀幼稚園的女兒疑遭同儕霸凌,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6月間,兩度帶警察到幼稚園公審其他幼童,被法務部停職、送監察院彈劾,停職期間僅可領取一半本俸,約1萬6千元。林俊佑認為,處分過重,有違比例原則,已於上周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停職案。法務部也將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提出答辯狀,由保訓會裁量處分是否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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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已被停職的林俊佑認為,媒體報導幼稚園照片中,站在他旁邊的幼童是他女兒,卻被誤報成被質問的孩童,還稱孩童「嚇壞」,扭曲他的本意,而到幼稚園理論一事,已遭花蓮地檢署依強制、侵入住宅等罪起訴,但全案尚未判刑就被停職,處分過重,不符比例原則,提出復審。

▲已遭停職的檢察官林俊佑日前已提起復審。(圖/資料照片)

林俊佑 花蓮 法務部 檢察官 比例原則 復審 處分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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