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刀殺妻!內湖包租公「喝完忘光」獲減刑 更一審判8年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北市內湖區47歲包租公李煉振,前年11月持刀切斷妻子的頸動脈及氣管,隨後自刺左胸口,2人送醫後,妻傷重不治。李男事後供稱,喝酒不記得經過,一審輕判李男8年,二審認為原審減刑不當,加重改判為14年,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今(30)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刑度,判8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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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一審表示,認同一審見解,因為根據三總鑑定結果顯示,李男確實因喝酒導致精神、辨識能力下降的情形,加上已達成和解,因此符合減刑規定,維持8年,強制監護3年。

檢方指控,2016年11月15日凌晨2時許,李男與妻子酒後發生爭吵,持水果刀朝妻子頸部砍刺多刀,其中一刀直接砍斷妻子頸動脈,李男隨後持刀自捅左胸,兩人雙雙送醫,妻子傷重不治,李男則在急救後恢復生命跡象。

李男辯稱,平日有服用精神藥物,對於當天案發經過完全沒印象,抗辯喝酒後意識不清,請求做精神鑑定,一審依三總鑑定結果,認為李男當時精神、辨識能力有降低情形,依法給予減刑,輕判8年、強制監護3年;二審認為,李男明知道喝酒後會有暴力行為,先前也因為這種情況被判過刑,認為李男沒有精神耗弱,無法減刑,加重改判為14年,但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有採證違法及理由不備之違誤,因此撤銷發回更審。

▲包租公李煉振。(圖/資料畫面)

李煉振 殺人 高院 更一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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