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時炸彈!辦公室揮刀殺傷科長 新北科員遭判休職半年

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1名男科員,因罹患精神疾病,今年8月間先持美工刀刺傷科長,再破壞股長電腦等公物,甚至對同事叫囂比中指,市府高層不堪其擾,遂將他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公懲會認為,該員破壞公務紀律及機關秩序,導致同僚產生人身安全之疑慮,為了給予該員就醫療養時間,因此判決該員休職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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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今年8月16日下午5時許,該名科員在辦公室拿起美工刀,揮舞刺傷該科科長前胸、頸部及手肘等部位,該單位多次勸說科員休假到醫院療養,但該員卻堅持繼續上班;8月21日下午時分,科員再尾隨股長進辦公室,破壞該股長電腦螢幕、主機等公物;尤有甚者,該員還對祕書室主任叫囂,並朝股長比出不雅手勢,涉及公然侮辱罪。

新北市政府除將科員強制送醫外,並認為該員事後毫無悔意,不但以言語恐嚇上司,還擴及其他科室,而且隨機攻擊同事並毀損公物,遂依意圖殺人、妨害公務及公然侮辱等情事,移請公懲會處理。

科員接受市府調查時則表示,從去年2月起,他就被診斷出精神方面的疾病,平時均有接受藥物治療及定期回診,並強調自己病情穩定;科員還說,他懷疑科長與醫師串通,想讓他無法痊癒,加上同事處處刁難他,他才會做出攻擊對方及破壞公物等舉動。

公懲會認為,該員行為時具備辨識能力,不能免責,除涉犯傷害、毀損公物及公然侮辱等罪外,還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審酌該員患病後持續治療,但他在辦公室內攻擊主管、辱罵女性同仁及毀損公物等舉動,嚴重破壞公務紀律及機關秩序,導致同僚產生人身安全疑慮,為了給他時間就醫療養,判決休職半年。

▲新北市政府科員持刀劃傷科長遭判休職半年。(圖/翻攝自Google Map)

新北 強制送醫 市府 傷害 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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