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友愛上流鶯?糾纏女方卻遭驅趕 他怒捅4刀殺人判12年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55歲的街友陳進福,曾與一名40歲的越南籍黃姓流鶯性交易,不過卻因為積欠性交易費用,遭黃女拒絕往來,事後陳男疑似愛上黃女,不斷的糾纏女方。今年6月間,他看到黃女在北市艋舺公園拉客,又再度上前糾纏,遭黃女手持棍棒驅趕,陳男一怒之下,竟拿出水果刀朝黃女的胸、腹部連捅4刀,之後逃離現場,經目擊民眾報案,將黃女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法院依殺人罪判處陳男12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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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持水果刀刺殺流鶯致死。(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陳男過去曾和黃女有過性交易,但卻沒付錢且事後還不斷糾纏,疑似是愛上黃女,不過卻遭黃女拒絕往來。今年6月26日晚間,黃女在北市艋舺公園拉客,陳男撞見後上前攀談,黃女認為會妨礙她做生意,因此持棍棒驅趕陳男,雙方因此發生爭執,陳男一怒之下,竟掏出水果刀朝黃女胸、腹等處刺4刀後逃逸,經目擊民眾報警將黃女送醫,但黃女卻因為心包膜被刺穿,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陳男持水果刀刺殺流鶯致死。(圖/記者 呂品逸攝)

法院審理時,陳男坦承殺人犯行,但表示是因為黃女先打他,才會拿刀反擊,陳男的辯護律師則表示,陳男行為屬於防衛過當,因此請求法官減刑。法官認為,陳男正值青壯,應持理性、和平的態度解決,卻僅因黃女不願被糾纏,就憤而持刀殺人,且根據監視器畫面、目擊證人證詞,以及案發後水果刀斷裂,都可認定陳男不只防衛過當。法官考量他非預謀殺人,雖然至今未與死者家屬和解,但已坦承犯行,依殺人罪判刑12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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