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友人放話目睹妻出軌 人夫撂人圍毆還逼喝尿

記者陳怡靜/嘉義報導

40歲的劉姓人夫因不滿賴姓友人放話目睹劉妻出軌,於是去年6月間,便夥同妻子弟弟和劉姓少年將賴男約出談判,但賴男見面後仍對妻子出軌一事言之鑿鑿,眾人便持棍棒圍毆,並以柴刀劃傷其臉,賴男遭痛毆倒地後,劉男竟逼賴男喝尿,並恐嚇若不從就再痛毆他;嘉義地方法院依強盜等罪,判劉男7年徒刑、劉妻10個月徒刑,妻弟6年4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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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不滿友人放話目睹劉妻出軌,帶人談判時圍毆友人還逼喝尿,人夫等人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劉男到案後堅決否認剝奪賴男的行動自由,也沒有逼賴男喝尿,而是喝「飲料」,但劉男所指的「飲料」卻說詞反覆,先稱是自來水,之後又改說是冬瓜茶,加上在場其他人的說詞也前後不一,法官認為,一般人對於喝下尿液通常為其排斥,並深感厭惡、噁心,若非有他人的脅迫,造成賴男極大的恐懼或心理壓力,實難會自願將尿液一飲而盡,所以認為都只是劉男的推託之詞。

此外,劉男等人找賴男談判時,陪同前往的一名劉姓少年因拿鐵條打了賴男一下,隨即被在旁的許姓男子上前制止,並將他帶離現場,未料引起劉男不滿,事後竟將許男關在鴿舍中,並強行拿走許男的平板電腦,讓許男無法對外聯繫。

法官審酌,劉男等人剝奪賴男行動自由,造成賴男身體和心靈均有較嚴重的創傷,加上劉男犯後否認犯行、毫無悔意,且供述都只是推託之詞,另外還妨害許男的人身自由並強盜其財務,因此依妨害自由罪、強盜等罪,判劉男7年徒刑、劉妻10個月徒刑,妻弟6年4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嘉義 強盜 圍毆 妨害自由 逼喝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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