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剛離婚就交鮮肉男友? 翁醋勁大發殺情敵重判16年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69歲王桂林不滿小19歲的麻姓前妻才剛離婚1個月,就跟45歲的金姓男子交往,懷疑前妻早已讓他戴綠帽,去年相約談判時,見前妻跟金男互動密切,王男確認2人真的在交往,醋勁大發,持刀連刺金男8刀,金男傷重不治;一審遭判17年,二審考量王男有悔意,且先賠償20萬元,被害人家屬不接受也不表示意見,因此改判16年,最高法院今(19)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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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王男從事消防工程銷售工作,與前妻麻女結婚20多年,育有一女,2017年6月間麻女以王男有債務為由要求離婚,但離婚後仍同居永和。王男懷疑麻女另結新歡,多次出言恫嚇「你們就不要讓我看到,看到就倒楣!」同年8月11日王男酒後打電話給麻女,發現她正與金男在外約會,金男聽聞王男來電,請麻女約王男出來談判。2人一見面,醋勁大發的王男痛罵金男「你不知道她是我老婆嗎?」金男回嗆「不是已離婚?」王男隨即持刀朝金男背部、胸部猛刺8刀,深及胃部、心臟,緊急送醫仍傷重不治。

▲王桂林持兇刀殺死前妻的男友。(資料照/翻攝畫面)

王桂林 最高法院 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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