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旅客集體脫團!再增4人到案 28人暫未遣送

越南旅行團去年底入境發生集體脫團事件,有148人失聯。移民署今(2)日指出,截至晚間8點又有4人到案,累計到案28人,全都尚未遣送;其中22人收容中,其餘仍在各地留置偵訊。

▲越南旅行團集體脫團事件,再增4人到案(示意圖/資料照)

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副大隊長郭偉奇晚間表示,今天新到案的4人,其中2人向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自行到案;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逮捕1人、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逮捕1人。      他說,累計到案的28人全都尚未遣送,其中22人已送移民署高雄收容所收容,其餘仍在各查緝單位留置偵訊。      4個大型越南旅行團分別於去年12月21日及23日入境高雄,4團共153人有152人脫逃,扣除1人未失聯,以及3人自行出境,有148人失聯。移民署及各地警方連日查緝脫團旅客,陸續有斬獲。      移民署今晚發布最新查處成果累計到案28人(包括13男、15女),其中11人自行到案、17人查獲到案。脫團人數還有120人(85男、35女)未到案。移民署表示,脫團旅客已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規定,正由司法機關偵辦,自行到案者除可考量情節從寬處理外,經調查後也可早日返回越南。      移民署重申,這次脫團越南旅客雖事先取得來台簽證,屬集體預謀非法行為,已涉及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未經許可入國」規定,並非只是單純在台逾期停留,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9萬元以下罰金。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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