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團百人落跑⋯觀宏專案惹議 觀光局提「6大措施」防堵

記者蕭筠/台北報導

台灣上月驚爆史上最大宗「假觀光、真偷渡」案件,共有5越南團以「觀宏專案」入境台灣,總計153人來台、152人逃脫失蹤,震驚外界,也讓該專案受到質疑漏洞百出。對此,今(4)日交通部觀光局邀集業者協商「防堵措施」,確定達成6項共識,包括團員脫逃之通報機制由10小時改為,最慢則要在2小時內通報,且若發生上述情形,台灣業者將以違規記點處分,若記點達一定程度,台灣接待旅行社將被強制除名,「不得接待觀宏專案旅行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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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上月爆發嚴重越南旅客逃脫案。(資料圖)

觀光局2015年推出「觀宏專案」,主要針對東南亞國家,包括印度、印尼、越南、緬甸、柬埔寨及寮國等6國,提供來台觀光簽證便捷措施,上述國家可透過觀光局指定的當地國旅行社團體旅遊或企業贊助之獎勵旅遊團申請電子簽證(5人以上)來台,且因申請過程簡單,自開放3年以來,共有22萬5702名國際旅客參與,孰料該便捷措施竟釀成漏洞,根據觀光局提供資料顯示,今年共計500名越南客逃逸,並以上月落跑152人為最大宗逃脫案,令該專案備受爭議。

對此,觀光局於今上午邀集旅行社業者開會研商,稍早前也確定初步達成共識,其中針對旅行社管理強化措施共6大項,包括:「強化接待社通報責任」,接待旅行社應於團體入出境時即刻通報、異常通報應於事發後2小時內通報,違規記點達一定程度者即不得接待觀宏專案旅行團;「限縮組團社推薦管道」,除交通部觀光局駐外辦事處、當地國國家旅遊局、公協會,不再接受國內接待社推薦。 

第3大措施為「採行嚴格之審核條件」,組團社不得借牌或併團,且須出示與台灣接待社合約書、機票訂位紀錄或其他佐證資料; 「落實團進團出規範」,團體旅客如未能同航班,應有領隊於入境機場確認為該團團員,無領隊確認者一律不予入境;最後2點為脫團旅客收容或強制遣返出境費用,將以旅客自付遣返費為優先,國內接待旅行負連帶保證責任;以及加重組團旅行社退場條款,發現違常事件情節重大者,得立即除名。 

觀光局表示,上述規定皆為此次討論結果,後續將會儘速依行政作業程序提送上級機關召開會議,硏商「東南亞國家優質團體旅客來臺簽證作業規範」之修正。 另觀光局呼籲國內旅行業者,應協力預防脫團與通報為應盡義務,以維護觀宏專案正常運作,若無意願配合觀宏專案之旅行業者仍可請越南旅行社依一般簽證送客來台,未來將積極加強國際行銷宣傳工作,並藉官方合作機制,如台越觀光合作會議,洽請越南政府共同打擊犯罪,檢討防堵觀宏專案之缺失,加強雙邊觀光合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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