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業又收托幼兒 台南托嬰中心遭查獲開罰

台南市歸仁區一家托嬰中心去年10月停業,卻仍向家長收費照顧幼兒,未領到托育補助的家長驚覺有異,才向市府詢問,社會局1/30日當場查獲,開罰新台幣3萬元。

台南市政府社會局長黃志中今天帶隊前往歸仁區,當場查獲已停業的托嬰中心非法收托幼兒,現場幼兒有2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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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局人員表示,這家托嬰中心計畫遷移,去年10月30日申請停業,卻未告訴家長,每月仍向家長收幼兒托育費用1萬2000元。

▲台南市社會局長黃志中30日帶隊前往歸仁區,當場查獲一家已停業的托嬰中心非法收托幼兒。(圖/中央社)

有家長因未收到政府每月6000元的托育補助,起了疑心,向市府社會局詢問,才知托嬰中心已停業,社會局立刻前往調查,果然一舉查獲。

社會局當場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3條及第108條規定,開罰3萬元,且要求托嬰中心10天內限期改善。社會局也對送托家長說明,後續將協助家長轉換保母或其他托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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