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齡女醉癱路邊遭「撿屍」進旅館 色男性侵後還討賠償

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一名簡姓男子發現一名酒醉癱坐在路邊的女子小琳(化名),竟藉機「撿屍」將她帶至旅館性侵得逞,事後小琳驚覺自己下體遭異物侵入,她驚醒後發現自己上半身僅剩一件內衣,未料簡男還向她索賠手機毀損及代墊路人清洗費用等共1萬2000元,小琳為求平安逃離,打電話向男友求助,事後便在男友陪同下到警局報案;新北地院審酌,認定簡男乘機性交犯行明確,將他判處4年有期徒刑。

請繼續往下閱讀….

▲女子酒醉癱在路邊遭「撿屍」到旅館性侵,事後還被對方索討賠償費。(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小琳控訴,當時她醒來時已是早上9時許,她發現自己躺在旅館床上,身上僅穿內衣,蓋著棉被,而簡男則撫摸她的下體,她向簡男表示要回家,但因害簡男會有激烈反應,故不敢說要提告,沒想到簡男卻要求她賠錢,指她將手機摔壞,要她賠償1萬2000元,隨後她打電話向男友求助,男友隨即趕來,簡男還擔心他們不拿錢回來,拿走2人的身分證,於是她便跟男友趕緊到警局報案。

判決指出,簡男否認對小琳乘機性交,辯稱是因看見小琳不勝酒力,全身無力蹲坐在路邊,於是他便上前關心,並將她帶往旅館內休息,2人雖同睡在一張床,但「是她同意我帶她去旅館」,指2人在旅館房間內,他躺在小琳旁邊休息,是小琳牽他的手稍微抓癢一下,而他僅只有抱著小琳,並沒有觸碰或撫摸她。

法官審酌,簡男有妨害性自主紀錄,竟又利用小琳酒醉之際,對其做出乘機性交行為,事後還否認犯行,也未與對方達成和解,因此將簡男判處4年徒刑。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新北 性侵 撿屍 酒醉 乘機性交
延伸閱讀
相關新聞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