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有點想要」、「換姿勢做」女想告男性侵難成

記者蘇怡璇/桃園報導

「自己也有點想要」就是因為這句話,讓女子告不了性侵!桃園一名邱姓男子到女友家約會,兩個人一起「滾床單」,但事後女友卻指控邱男強脫她衣服,硬上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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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想要」還換「姿勢」女難告性侵。(示意圖/與案件無關)

案件移送檢察官複訊時,邱男否認性侵,並還原當天經過,他指稱:當天女友要約她到住處約會,還主動找他親熱,滾床單前,兩個人還先調情,女友身體壓在他上面,做愛做的事時,女友還變換姿勢,結束有說有笑,他甚至可以在女友家洗完澡才離開。而女友則說出:「當時她也有點想要」,但辯稱,性愛過程中,有推對方,但男友力氣太大,她無法掙脫。

而處理的警員表示,報案當下,女生完全沒有提及妨害性自主過程,加上曾查訪鄰居說法,都沒有聽聞女方有求救聲,檢方也查出,2人在「硬上」事件過後,還有來往,與一般遭性侵後的反應不同,因此給予邱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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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 檢察官 性侵 調情 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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