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前吳家血案!唯一兇手賠831萬 蘇建和等3人免賠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被控涉入28年前,新北市汐止吳銘漢夫妻命案。儘管蘇建和3人已獲判無罪定讞,不過死者家屬認為,兇手不可能只有已遭槍決的王文孝一個人,所以對蘇建和等人提起民事求償。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見解,根據李昌鈺博士的鑑定結果,判王文孝母親須代為賠償831萬多元、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3人不用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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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控,王文孝及王文忠兄弟、與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等5人,於1991年3月24日凌晨3時許,闖入吳銘漢、葉盈蘭夫婦在汐止長江街住處行竊。弟弟王文忠在門外把風,哥哥王文孝跟蘇建和等3人分持刀械、伸縮式警棍潛入住宅竊盜,最後變成強劫並將吳銘漢夫妻砍殺。吳家長子吳東諺目睹父母慘死,患肌肉萎縮症,至今臥床靠呼吸器維生。「蘇建和案」自此開始⋯。

▲蘇建和(圖),高院認定,殺死吳氏夫婦的僅王文孝一人,判王母唐廖秀須賠償遺屬831萬元。(資料照/司改會提供)

檢警根據薪水袋上的血指紋,找到正在服役的王文孝,並陸續逮捕弟弟王文忠,及友人蘇建和、劉秉郎與莊林勳4人。王文孝、王文忠隔年被軍法判刑定讞,王文孝已槍決伏法,王文忠判刑2年8月,已服刑出獄。

蘇建和等3人雖自始辯稱,遭刑求逼供,仍在1995年遭判死刑定讞。但因全案有疑點,政府沒有簽署死刑執行令,後來人權團體加入聲援,蘇建和等3人歷經6次死刑判決後,第3度獲判無罪,因本案符合《速審法》規定不得再上訴,2012年間全案宣告無罪定讞。

吳家主張,兇手並非只有已遭槍決的王文孝,對獲判無罪定讞的蘇建和等3人提起民事求償。一審判蘇建和3人免賠,吳家不服上訴二審,並聲請調查命案關鍵證物、保管在士檢贓證物庫中凶刀。

高院雖啟封兇刀,但根據鑑定報告,無法用扣案的兇刀認定犯案者除王文孝外,有其他人,加上血指紋都是王文孝所有,無其他3人的指紋、掌紋及毛髮微物發現,極可能為王文孝一人所為,因此駁回上訴、僅王文孝母親須賠償。

蘇建和 吳銘漢 高院 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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