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第9度酒駕被判刑 打悲情牌上訴稱「想顧孫子」遭駁回

記者游承霖/台東報導

台東縣一名65歲鄭姓阿公,過去曾8度酒駕遭逮卻仍不知悔改,去年8月底,再度酒後騎車上路,因越過中線而遭警方攔檢,測得酒測值0.7毫克,遭台東地方法院判刑11個月;鄭男不服判決大打悲情牌提起上訴辯稱「刑期太長,無法照顧孫子」,但二審法官認為孫子本來就由媳婦在照顧,根本就不是理由,加上鄭男一犯再犯毫無悔意,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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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65歲鄭姓男子從2002年起至2016年共8度酒駕,均有酒駕被法院判決定罪確定的紀錄,豈料,鄭男依舊不知悔改,去年8月底,在鹿野鄉一處候車亭內與友人飲用保力達、米酒,騎車返家時因越過中線而遭警方攔查發現酒測值0.7毫克,再度遭警方逮捕並遭台東地檢署起訴,台東地院審理後判他11月徒刑。

鄭男不服提出上訴,辯稱孫子還小,要幫忙賺錢養孫子,希望縮短刑期,不然刑期太長,執行完畢後老了無法工作及幫忙養孫子等語;但二審法官調查發現,鄭男的兒子、媳婦與孫子同住於桃園市,平時主要由媳婦負責照顧孫子,認為鄭男要「照顧孫子」的說法不足採信,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鄭姓阿公上訴稱要照顧孫子期盼減刑,卻遭法官打槍駁回上訴。(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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