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晶哭哭!借錢不還與閨密撕破臉 法院判她吐出319萬

記者於慶璇/新北報導

知名房東張淑晶惡名昭彰,捲入多起租屋糾紛,日前又為了辦理信用貸款增貸,向板橋信合美眼科院長盧雪玉借用銀行帳戶和存款,事後卻將對方519萬餘元存款提領一空,2人反目成仇,高等法院去年3月判張淑晶賠200萬元後,今新北地院再判她吐出剩餘319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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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淑晶捲入多起租屋糾紛,又遭爆借錢不還,與閨密撕破臉。(圖/資料照)

判決指出,盧雪玉2011年2月拿天母的房子向銀行辦理貸款和增貸,扣除先前積欠的貸款後,還剩下519萬2463元可運用,張淑晶得知後,以取信銀行、增加信貸額度為由,向盧雪玉借銀行帳戶作為財力證明,但拿銀行存摺和印章後就未再歸還,被催討還一再拖延,甚至藉口願意幫忙繳房貸利息,向銀行詢問後,銀行也稱房貸正常繳款,於是又同意張炒股後再歸還。

但卻沒想到張淑晶2013年炒股失利,無力支付房貸利息,直到盧雪玉跑到銀行掛失時,這才發現錢早已被提領一空。

新北地院審理時,張淑晶否認到底,辯稱依照常情而言,若帳戶真的有500多萬元,怎麼可能在沒有任何字據、借據或合約的情況下,就交出存摺印章,但經法官調查,張淑晶曾在高等法院前案稱「我幫盧雪玉繳交貸款或其他交易時,會取得盧的帳戶存摺和印章」等語,因此認定她有保管帳戶事實。

張淑晶稱,319萬餘元是和盧雪玉合作房產、股票和借貸所產生之金流,卻遭盧雪玉打臉否認,法官認為提不出相當事證,因此不採信其說法,判應如數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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