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首例!處置聚眾鬥毆不力 雲林縣警局長「記過2次」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本月23日清晨,雲林縣發生一起街頭鬥毆砸車事件,警政署事後調查,砸車事件屬於第2波紛爭,雲林縣警方儘管在雙方第一次鬥毆就已經收到消息,但卻未即時處理防止事態惡化,且街頭衝突的影片還被民眾貼到臉書社團。警政署昨(26)日對雲林縣警局長黃勢清處以記過2次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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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強調,要警察局長嚴格管理聚眾鬥毆事件。(圖/資料照片)

今年全國街頭鬥毆事件持續發生,行政院長蘇貞昌公開表示,要求各縣市政府警察局長負全責,中央警政署除了重申強勢執法立場,也提出修法建議加重「聚眾鬥毆」的罰責,並獲得行政院表態支持。

但家住雲林縣的曾姓男子日前和謝姓友人發生口角紛爭,曾男23日帶著9名同夥前往謝男台西鄉的住處,持棍棒狠狠往住處前的汽機車砸下,還被路過的民眾將整起事件錄影上傳臉書社團,並隨即遭到媒體報導。

警政署事後進行調查,發現在砸車之前雙方就有發生暴力衝突,並因此有人受傷,然而當地警方獲報後,卻只聽信傷者說法而沒有後續追查,導致第二波事件發生,治安持續惡化。警政署因此追究雲林縣警局處置失當的責任,且對該縣警局長黃勢清處以記過2次的處分。(編輯:于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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