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仲彥GG了!涉詐領公費12萬 北院重判7年6月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涉詐領12萬餘元市議員公費助理補助費,被依利用職務機會詐欺取財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儘管童仲彥否認犯行,辯稱2名助理非人頭員工,有實際當助理。台北地院審理後,今(28)日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將童仲彥判處7年6月,褫奪公權4年,另偽造文書罪,判處5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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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控,童仲彥涉於2012年11月至隔年2月間,以搬家工人蔡博安名義申報公費助理補助費,詐領12萬餘元補助款,涉詐領公款與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另於2012年3月至隔年4月間,涉將助理魏國桂妻子張青玟登記為自費助理,但張女並未實際從事助理工作,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童仲彥。(圖/資料照片)

童仲彥 北院 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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