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酒駕 政院拍板:酒駕有故意殺人事實擬判死刑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酒駕肇事頻傳,為了嚴懲酒駕,行政院會今(28)日審查通過提高酒駕罰責的《刑法》修正草案,修法後,把酒駕累犯致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酒駕致人於死,若情節重大,有故意主觀殺人的犯意,可回歸現行《刑法》殺人罪論處,最重仍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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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會28日審查通過提高酒駕罰責的《刑法》修正草案。(圖/記者盧素梅攝)   立法院26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大幅提高酒駕、拒絕酒測的罰則,行政院會28日也討論提高刑罰的刑法修正草案。

根據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的《刑法》修正案,針對酒駕新增兩項規定,一是酒駕5年內再犯若導致重傷,刑期為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死,處為7年以上刑期,最重為無期徒刑。   另外,今天通過的《刑法》修正案,酒駕致人於死,若情節重大,有故意主觀殺人犯意,可回歸現行《刑法》罪論處,最重仍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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