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儷舫、童仲彥的判決差在哪?黃國昌揭祕、重轟權力的傲慢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因涉詐領助理補助費,今(28)天被判刑7年6月,褫奪公權4年;但同樣詐領助理補助費的另一名前台北市議員秦儷舫,不但刑期不到童的1/3,還可緩刑5年。這樣的量刑標準也引發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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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圖/翻攝自童仲彥臉書)

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說,看到今天許多人拿「秦儷舫」vs「童仲彥」的判決比較,質疑為何都是台北地方法院對北市議員詐領助理費的判決,秦儷舫詐領228萬,只判2年、還可緩刑。童仲彥詐領12萬,卻重判7.5年?

▲前台北市議員秦儷舫(圖/翻攝自秦儷舫臉書)

事實上,兩者的差別並非只有在「秦儷舫認罪」而「童仲彥不認罪」。黃國昌指出,而是在秦儷舫的判決,法官除了認罪依法減刑之外,還進一步以秦儷舫「顯可憫恕」為理由,再減第二次!

他透露,當時,看到台北地院的離譜判決,完全無法接受。秦儷舫貪污長達6年、高達78次,到底是哪門子「顯可憫恕」?他因此數度嚴詞批判、呼籲台北地檢署依法提起上訴。「不過,可能是我人微言輕、媒體也不太關注,法務部與台北地檢署完全不鳥我,最後以「沒有必要」為理由,宣布放棄上訴,等於認同台北地院這個可恥判決」。

黃國昌直言,台北地檢署這種作為,到底是哪門子的反貪腐?還是這種輕輕縱放的恩典,只對特定政客才有?「這個問題,我問了很久,法務部與台北地檢署,持續充耳不聞、視若無睹。赤裸裸地展現了何謂權力的傲慢!」他也說,如此的司法、如何能不改革?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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