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生共諜周泓旭1年2月定讞 押期足以折抵刑期免再關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32歲的中國籍男子周泓旭被控來台攻讀研究所時,涉於2016年間收買外交官做情蒐工作遭外交官舉發,2017年3月遭檢調查緝到案即收押禁見。全案經檢方起訴,法院審理約一年多,高院於2018年4月底,依國安法將周泓旭判處1年2月,又考量押期滿了,於5月初裁定當庭釋放。全案直到今年3月中旬才定讞。檢方收到執行卷宗後,認定押期已足夠折抵刑期,周泓旭不須再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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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6日,二審法院維持一審判決,仍將周泓旭判處1年2月,但考量2017年3月初,周泓旭被捕時即遭收押,全案還得上訴三審,但羈押的時間已經跟判處的刑度相當,高院在宣判後約隔2周,裁定周泓旭無保釋放。最高法院直到今年3月14日將上訴駁回,全案確定,如今台北地檢署執行科計算後,確認周泓旭的押期足以折抵刑期,因此周泓旭不須再入監。

至於北檢針對周泓旭涉吸收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人的部分,檢方原想併案到高院審理,但高院不收退回,北檢已收到另行分案。

▼▲2018年5月8日,高院裁定羈押中的周泓旭當庭釋放。(資料照/記者潘千詩攝影)

周泓旭 北檢 定讞 折抵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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