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搶應召妹!玩具槍抵太陽穴嚇人 爛男白嫖又乾洗

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43歲的羅姓男子,去年6月間前往台北市萬華區個人工作室叫小姐,不但完事後沒付錢,還掏槍洗劫小姐;羅男事後食髓知味,竟再次登門劫財,小姐嚇得花容失色,急忙逃離工作室;後來羅男因類似案件被逮,新北地院依攜帶凶器強盜罪判他8年6月徒刑,檢警進一步查出白嫖一事,今天再判羅男7年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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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羅男擁有妨害風化、毒品等多項前科,不但多次白嫖應召小姐,還會持玩具槍洗劫財物,甚至戴假髮變裝逃逸,犯行遍布雙北地區;前年6月1日晚間時分,羅男到台北萬華區找小姐,完事後隨即掏出玩具槍,並抵住小姐太陽穴,然後說出「我是來劫財的,把錢都拿出來」等語句,一舉得手6千元後逃逸。

孰料,不到一個月後,羅男再次光顧同一家工作室,小姐一眼就認出他的模樣,嚇得趕緊逃離現場,他才沒有二度劫財得逞;後來羅男又犯下類似案件,警方循線將他逮捕送辦;羅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並辯稱是他是因經濟窘困,一時失慮才會持玩具槍嚇唬小姐並行搶;羅男還說,希望法官可憐他是家中經濟支柱,尚有年邁母親和求學女兒要養,藉以減輕他的刑度。

法官認為,羅男除本件犯行外,同年6月到8月間,他還以相同手法洗劫其他女子3次,另1次則是搶劫未遂,認定他並非一時失慮而鑄下大錯,而且守法觀念薄弱,因此並未採信羅男說法,仍依強盜罪判他7年2月徒刑,並沒收不法所得6千元,全案仍可上訴。

▲羅男多次持玩具槍白嫖應召小姐又洗劫皮肉錢。(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北市 強盜 白嫖 劫財 應召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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