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結新歡人夫氣炸 他逼簽每月2次「性愛契約」

記者陳啓明/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已婚人夫「阿龍」(化名),妻子剛生產完他就勾搭上小三,阿龍的家庭婚姻破碎後,小三又另結新歡有意疏遠,氣得阿龍以散布過去性愛影片要脅,逼小三簽下每月2次性愛契約,小三長期不堪其擾,在新歡陪同下報案提告。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罪判阿龍1年半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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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勾結新歡,阿龍竟逼對方簽下性愛契約。(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阿龍為電器行老闆,月平均收入近10萬元,妻子才剛生產不久就勾搭上小三,兩人天雷勾動地火,感情發展快速,互動就像男女朋友一樣,除了性愛外也一起出遊,偷情時有時還會拍下性愛影片及照片助興,甚至還在身上刺相同圖案的刺青,阿龍的家庭婚姻最終搞到支離破碎。

前年12月,兩人感情生變鬧到分手但仍有往來,阿龍發現小三似另結新歡有意疏遠他,讓他經常情緒失控,只要找不到小三,或LINE訊息不讀或已讀不回,他就奪命連環call,去年5月間,阿龍以散布兩人過去的性愛影片做要脅,逼小三簽下性愛契約。

雙方約定,每月願配合發生2 次性行為,當她的「第二個男人 」,協議不干涉雙方感情世界和私人領域,但除了彼此之外,和他人性愛都要戴保險套等等條款。小三有半年時間周旋在兩個男人之間,不堪其擾,去年9月開始甚至有自殘念頭,最後在新男友的陪同下,報警提告。

法官庭訊時,阿龍否認逼簽性愛契約,指對方因害他家庭破碎自覺愧疚,自願和他協議維持關係,坦言為了挽回小三,破壞她和新男友的感情,曾將過去性愛照片貼在新男友的臉書留言板上,但之後就馬上把留言板上的照片刪掉了,沒有要散布的意思;橋頭地院審理後,阿龍除強制罪被判刑外,被控強制性交及散布猥褻物品部分均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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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 小三 人夫 性愛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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